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拟定的《循化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9日
循化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地质灾害预防,提高全民防灾避灾的意识,组织人员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动态,及时排查险情,强化预防预警、搬迁避险和检查监测等各项事前防范避灾措施,最大可能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预防的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群聚集地作为防治重点,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对有重大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专职群测群防责任人。
(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首先要预防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次是要做好监测工作,准确预测预报,合理避让,实施治理,消除灾害隐患。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县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将地质灾害防治与资源开发利用、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全县所处的地质环境状况,选择沿黄地区、乡村人口集中居住区、水利工程区、景点景区、自然保护区作为重点防治地区。
三、全县易发的地质灾害类型、重点区域及诱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类型:以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
(二)全县地质灾害分布和重点区域:根据地质灾害详查情况,全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2处,分布于我县积石镇、道帏乡、白庄镇、清水乡、尕楞乡、街子镇、查汗都斯乡、文都乡。其中,省、市、县三级监控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于:
1.积石镇尕别列村(泥石流)
2.积石镇伊麻目村(泥石流)
3.查汗都斯乡牙藏村南(泥石流)
4.积石镇加入村大挡沟(泥石流)
5.街子镇塘坊村(泥石流)
6.白庄镇上科哇村(泥石流)
7.白庄镇麻日村茶龙沟(泥石流)
8.白庄镇来塘村(滑坡)
9.清水乡红庄村(泥石流)
10.清水乡孟达大庄村(泥石流)
11.清水乡阿么岔村2社(滑坡)
12.尕楞乡仁务村(滑坡)
13.尕楞乡牙尕村(泥石流)
14.尕楞乡合然村(滑坡)
15.道帏乡古雷村五台沟(泥石流)
16.道帏乡铁尕楞村1社(滑坡)
17.道帏乡立伦村(滑坡)
18.文都乡相玉村(泥石流)
(三)诱发因素
1.强降雨:是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
2.地震:地质结构不稳是造成地裂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
3.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4.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四、重点防范期限及保障措施要求
(一)重点防范期。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10月份,此时段为全县汛期,尤其出现阶段性强降雨时,各类地质灾害特别是滑坡和崩塌明显增多。
(二)保障措施。一是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地质灾害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与灾害所在地村级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内认真组织排查,对所辖区内灾害隐患点做要准确掌握,随时了解动态。二是重点防范期限内各成员单位及地质灾害重点区的乡镇、村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三是建立县、乡镇村级群测群防监测机制,要定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进行观察和寻测。四是乡镇、村一级对本辖区年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履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灾害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灾害现场,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根据灾情提出应急防灾减灾对策,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等措施。五是对在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中出现防范不力,失职渎职,发生严重后果的,按《地质灾害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五、防灾措施
(1)各司其职,强化管理。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命令和决策,协调、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灾工作开展,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救灾报道。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速报县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住建局、水利局负责因施工而引发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明确安全建房标准和区域,防止群众在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实施房屋建设。分类予以工程治理、搬迁避让、警示预告,提出应急措施,减轻和控制因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灾情。县交通局、电信公司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戒牌,地质灾害发生时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县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管理全县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组织灾害隐患区学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学校汛期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制度,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县民政局负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秩序维护、消防和次生火灾防治、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灾区防疫、抢救等工作。县气象局负责及时通报水文气象监测资料和降雨时空分布信息。各乡(镇)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履行防灾主体责任,提前防范,周密部署,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分管领导、管辖单位、工作人员和一线监测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灾害群测群防和警示标志设置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将灾情报告县政府,并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和重建工作。
(2)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排查制度,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2019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始终坚持动态巡查、重点核查和拉网式排查相结合,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预案,落实防灾措施,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各相关部门要抓紧部署开展系统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好防范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循化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韩兴斌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马明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恒英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车军利
县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官却扎西
道帏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平良
白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韩永辉
清水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志霄
积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建兵
街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韩世界
查汗都斯乡人民政府乡长
索南东智
文都乡人民政府乡长
才
旦
尕楞乡人民政府乡长
娘吉加
岗察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海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天龙
县水利局局长
马卫军
县教育局局长
马德明
县民政局局长
白海龙
县交通局局长
倪
梅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明善
县住建局局长
马穆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英花
县地震局局长
路世贵 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
七、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1.省国土资源厅:0971—6156690
6156690
2.省地质环境监测总部:0971—6142631
6132453
3.海东市人民政府应急办:0972—8611119 8616688
4.海东自然资源局:0972—8613246
8687136
5.循化县政府办公室:0972—8812378
6.循化县自然资源局:0972—8812374
8816643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汛前年度防灾预案,加强监测预报,全面部署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治工作。
(二)强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汛期重大地质灾害和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力度,强化各项应急措施,迅速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和危险区应急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风险。
(三)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汛前检查部署、汛期排查落实。对已确定的全县各乡镇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要层层落实预案,将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对象手中,让群众了解掌握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安全自救防护能力。